2007年5月1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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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鸟击防灾”专业停办 就读女大学生获赔
法院判决:校方应按承诺承担民事责任,退还所交费用并赔偿6万元
李奎

  女大学生小唐在北京民族大学读了一年半之后,所学专业突然被停办。小唐遂以违约为由将校方告上法院。
  记者10日获悉,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令北京民族大学退还小唐学费、管理费等6650元,并赔偿其损失6万元。
  2004年6月,北京民族大学与北京知无涯文化艺术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开办“北京民族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”。当年8月,来自湖南的19岁女孩小唐被该学院“鸟击防灾”专业录取成为第一批学生。
  入学后,学院方面向小唐等人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并加盖了该学院的印章,约定今后学校因某种原因不办“鸟击防灾”专业或改变专业性质,北京民族大学都将全部退还学生的学费、管理费,并赔偿每人6万元。
  据小唐说,当年她是通过北京民族大学的招生简章得知该校开办了这个专业,简章称可免试入学,学制四年,毕业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。
  不料小唐在入读了一年半之后,从2006年2月开始停课,学校不再办“鸟击防灾”专业,并动员学生转系。而此前小唐已经交纳学费、管理费等6000余元。
  小唐认为,学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,遂于去年6月将学校告上法院。
  庭审中,北京民族大学感到很冤。该大学代理人说,该校从未授权技术学院与他人签订任何书面材料,技术学院的印章在原合作方知无涯文化公司处。这枚印章仅限于院内日常管理等事务,对外没有法律效力。该学院现已解散,未收回的印章已被登报声明作废。
  法院查明,技术学院不具备法人资格,由北京民族大学统一管理。
  法院认为,由于技术学院解散,致使小唐无法实现在“鸟击防灾”专业继续学习的目的。而技术学院作为北京民族大学的下属部门,在其无法人资格的情况下,北京民族大学应对承诺书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。